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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滕州张汪镇纪委“四字法”扎实推进信访工作

2016/5/26 10:04:05   来源:中国山东网枣庄频道     作者:王百贺

  中国山东网枣庄频道5月26日讯 (通讯员 王百贺) 滕州市张汪镇纪委紧紧围绕“快”、“严”、“实”、“活”四字法,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源线索主渠道作用,进一步规范纪检信访处理工作,提高接访和办信工作的实效。

  受理“快”。该镇建立了快速反应、快速处理机制,从信访件的收集、分类到登记、领导批示、处置,各个环节无缝衔接。所有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方式接收的信访举报件都建立专门台账分类登记,接收者填写《信访举报件处理单》基本情况后,由纪委副书记提出书面意见,报请纪委书记签字同意后直接进行查办。今年对收到的6起群众信访举报均已按程序受理,对收集的1起网络举报实行快查快结。

  制度“严”。严格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每一个信访举报件,在线索处置、初核、立案、调查等环节,严格履行审批备案程序,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强化初信初访办理责任。镇纪委制定了《查办案件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和《信访案件保密纪律》,避免了办案的随意性,促进了处理的规范性。

  查办“实”。镇纪委在调查处理群众信访事项中,不仅单方面了解信访人的诉求,同时通过走访了解、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涉诉涉访的当事双方深入细致地调查了解,全面掌握并认真分析各方情况,力求还原事实的真相,做到案情调查“实”。今年针对2起基层群众的信访举报,镇纪委会同组织科、审计所,走访3个基层站所和村,谈话相关人员10人次。

  方式“活”。在信访案件调查核实中,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妥善有效地解决各类问题。对于查证属实的严重违纪行为,按程序进入初核、立案环节;对于信访举报中反映的党员、党组织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和轻微违纪行为,灵活运用信访谈话、责成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及时予以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信访警示谈话10人,召开专题会议4次,提出意见建议3条。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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