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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滕州市创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2017/3/14 13:18:22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3月14日讯 (通讯员 王思存) 近年来,滕州市高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开展集中整治,全市上下掀起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热潮,实现了城乡环境面貌的大改观、大改观,广大市民群众对城乡环境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实施。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级重视是前提。一是市级领导重视抓。滕州市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列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一把手”来抓,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抓,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靠上抓,市领导多次专题研究推进措施,视察调研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二是部门镇街齐心抓。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细化分解任务目标,逐项明确责任人;各镇街党政负责人直接抓、负总责,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镇街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兼职人员,强化经费保障,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形成了完善的工作落实体系。三是分步实施科学抓。从2016年10月开始,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大力实施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实现村容村貌更加整洁、公共服务更加配套、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在具体工作中,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城乡道路立面改造、城乡环卫一体化等工作统筹推进,与乡村文明行动、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道路网化等各项村级建设工程联动推进,推动了工作高水平开展。

  二、开展集中整治,掀起工作热潮。坚持综合整治和标本兼治相结合,通过专项整治、示范带动、义务奉献,实现村级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为集中整治月,明确市级和镇域整治重点,集中解决垃圾围镇、围村、堵路以及三堆两垛等问题,实现了以专项集中整治带动日常环卫工作的目标,有效提升了镇村环境卫生面貌。二是坚持示范引领带动。以“平、净、齐、绿、亮、美”为目标,每个镇街均培育10个左右的环境整治示范村、典型村,以此带动周边村居开展连片整治,促进整体提升。目前,全市累计建成环境整治示范村220个、整洁村900余个,达到了示范带动的效果。三是开展义务奉献联动。滕州市专门下发文件,广泛动员机关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志愿者,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义务奉献日”活动,利用每周六的时间集中卫生大扫除,全面整治脏、乱、差、丑等现象。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出动人员5万余人次,开展集中整治140余次,清运农村垃圾6余万吨,清理三堆两垛900余处,美化粉刷立面120万平方米,全面改善了镇村环境面貌。

  三、理顺体制机制,破解制约瓶颈。在抓好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的同时,在工作机制创新方面寻突破、抓成效。一是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以各镇为主体,将镇驻地、各村居的环卫保洁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由中标保洁公司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运输,对保洁队伍“统一纳入管理、统一教育培训、统一作业标准、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督导考核”,政府及相关部门重点将精力放到环境卫生的监督考核上,进一步推进管干分离。二是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对于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日常运转经费,由市、镇村两级按照“5:5”的比例进行分担,市财政总体承担资金的50%,镇街(村居)承担50%。市、镇两级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专户,将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统一管理,保证每月定时将资金支付给保洁公司。推行村级收费,既弥补环卫一体化资金不足,更重要的是激发群众的参与、监督意识。三是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各镇街以现有的主次干道和社区、党总支(办事处)为界,将科级干部、机关部门干部、社区村居干部、辖区重要单位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明确每名干部职工的网格管理责任。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下沉的力量,按比例、有侧重地调配到管理网络,以加强条块工作联动,承担网格内环境卫生等各类问题的有效发现、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四是创新道路保洁方式。巩固提升城区“洒水、机扫、机洗、人工保洁、上门收集”五位一体道路保洁模式,科学编制保洁清单,扩大机械化作业覆盖范围,增加洒水频次,加强对路沿石边缘尘土的洗扫,努力实现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保洁100%全覆盖。

  四、加强监督考核,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导考核是保障。在市级层面,制定出台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监督考核办法,纳入镇街差异化目标考核,适度提高分值权重;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文明办、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坚持日巡查、月考核、月通报,严格兑现奖惩,排名通报,进一步调动各镇街、村居参与环境卫生管理的工作积极性。在镇街层面,各镇街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监管监管队伍,制定具体考核奖惩细则,强化对保洁公司和村居的双重监督考核,层层传导了工作压力,促进村居环境面貌明显提升。在各村居层面,各村居因地制宜,设立环境卫生监督栏和信息公开栏,探索建立“街长制”、“楼长制”,组建环境卫生监督员队伍,实行自我监督,形成了“人人关心环境卫生、人人保护环境卫生、人人支持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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