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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召开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新闻发布会

2017/3/16 14:59:29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3月16日讯 3月16日上午,枣庄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枣庄市国税局、地税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四个部门共同推出《联合开展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进行解读。

  枣庄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蒋计霞同志主持新闻发布会。市国税局局长郑舒东、市地税局副局长孙中洲、市经信委副调研员任海涛、市科技局副局长国际昌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方案》出台背景

  2015年3月,国家颁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研究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2015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出台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这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16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税局、山东省地税局再次下发通知,对做好2016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方案》的起草过程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税局文件下发后,市国税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确保抓好落实。2017年1月6日,由市国税局牵头,联合市地税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相关部门召开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座谈会,会议一致同意成立联合开展2016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整体推进实施意见。会后由市国税局主持起草了《联合开展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后又于1月12日、16日、19日三次召开联席会议对《征求意见稿》征询意见。在对征集的意见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经过认真修改,形成了《联合开展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草案)》。2月15日,经四家单位分管领导会签后,2月16日正式印发,并从印发之日开始实施。

  《方案》的工作任务

  《方案》围绕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的事前事中管理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是摸清底数,确定优惠对象。由税务、经信及科技部门根据各自管理情况,摸清全市企业研发费用支出情况底数,夯实优惠政策落实基础。

  二是整合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整合各部门宣传资源,合力开展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扩大政策的知晓度。

  三是内外并举,强化辅导培训。市、区两级成员单位双管齐下、内外并重,联合开展辅导培训。对外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根据纳税人的行业、规模及其核算水平等分别开展订单式、分片集中式辅导培训;对内则是对办税服务厅、12366纳服热线及相关税务人员开展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执法,高效服务。

  四是简化流程,畅通办税渠道。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纳税人及时、准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条件。

  《方案》的实施步骤

  《方案》将全部工作划分为六个阶段。

  一是组织准备阶段(时间安排是1月3日至1月15日)。由市国税局牵头组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整体推进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配档表。

  二是宣传动员阶段(时间安排是1月16日至2月15日)。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部门特点和工作优势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三是案头分析阶段(时间安排是2月16日至2月25日)。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开展案头信息比对分析,筛选发生研发支出的企业名单,了解相关企业的基本信息,夯实优惠政策落实基础。

  四是调研培训阶段(时间安排是2月26日至3月20日)。广泛调研纳税人的需求,针对纳税人需求,研究制定辅导培训内容,组建政策宣讲团,到各区(市)进行巡回宣讲辅导。此外通过纳税人学堂、专题辅导会、送税法上门、现场办公等形式,主动开展全方位的政策辅导培训。

  五是精准落实阶段(时间安排是3月10日至5月31日)。通过开通绿色办税通道,落实专人专岗负责备案咨询辅导,建立健全调度督导和长效追踪机制等,确保政策落实精准,后续管理到位。

  六是总结考核阶段(时间安排是6月1日至6月30日)。汇缴结束后,各部门共同评估政策实效,开展效应分析,撰写政策效应分析报告;并分别按照职责分工和考核标准落实本部门绩效考核。(陈庆武)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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