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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枣庄五区一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17/5/31 14:28:46   来源:大众网    

  5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显示,自6月1日起,枣庄市市中区、滕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元;枣庄市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7元。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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