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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枣庄获生态补偿1670万元 列全省第四

2017/7/24 15:01:33   来源:枣庄晚报    

  近日,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上半年,我市共获生态补偿款1670万元,列全省第四位。

  据悉,上半年,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86亿元,日照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1698万元。3个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580万元,分别是滨州市上缴244万元、潍坊市上缴220万元、临沂市上缴116万元。

  我市一季度获生态补偿款1066万元,二季度获生态补偿款604万元。上半年,《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修订完善,提高了单位浓度生态补偿资金,由4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对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二级标准的市,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下一年度不再参与生态补偿。同时,新增了单项因子达标奖项,即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市,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NO2、SO2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市,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坚持每月通报各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改善幅度排名,并参照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排出全省城市相对位次,层层传导压力。(记者 王龙飞)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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