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枣庄市教育局: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违规办学行为

2018/2/1 14:08:40   来源:大众网    

  1月31日,枣庄市教育局发布2018年中小学寒假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寒假期间,各区(市)和中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区(市)教育局、市直中小学要提高政治站位,本着为国家教育方针负责,为学生健康负责的态度,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违规办学行为。寒假期间(义务教育学校2月5日至3月4日,普通高中2月10日至3月4日),各区(市)和中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各中小学要印制寒假规范办学承诺书,下发至每一个学生及家庭,并在学校网站、校门口等显著位置公开。

  各区(市)教育局要指导学校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教学“十公开”要求,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今年寒假放假前全市中小学要在学校网站、班级群、学校公告栏等载体上公开假期安排和学生各个学科的假期作业。假期作业要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科学、适量,要创新作业内容、作业形式。假期作业要以年级为单位统一作业内容,各区(市)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寒假作业的审核和公开。

  各区(市)教育局要加强工作监管,设立并在网站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要及时调查核实,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第255号令)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教育厅将建立规范办学行为学校黑名单制度,对于进入办学行为黑名单的学校,已认定为全国、省级文明校园的,撤销其荣誉称号;未认定为全国、省级文明校园的,2年内不能参评。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