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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超过省级节水城市标准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7%

2018/11/28 14:21:41   来源:大众网    

  近日,省城市节水评价专家组通过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枣庄城市节水工作进行了评价。目前,枣庄市基本条件和考核指标总体上达到了《城市节水评价标准》I级要求,并出具了专家意见书。

  4月9日,全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推进会议在市政大厦召开,会议传达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枣庄市创建节水型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再部署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城市节水评价标准》I级要求,标志着枣庄市已超过省级节水城市标准,完成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第一阶段任务,并提前2年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的任务,为2020年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枣庄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创建节水型企业、小区为载体,把城市节水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面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节水机构,加大节水投入,严格规范管理,在全社会广泛地开展节水、爱水活动,公众的节水意识逐步提高,法规制度日趋健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用水结构得到了合理调整,城市节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7年底,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水量6.62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值的4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61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综合生活用水量104.55升/人·日,低于90%所在地域平均值;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7.1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7%;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98.37升/人·日;节水型居住小区、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覆盖率均超过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记者 孟令洋)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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